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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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09    字号:        

院教研函〔2023〕31号


关于山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思政类

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为加强对思政类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3〕2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20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二、结项验收程序

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各项目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2.学院验收结项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1日举行,各项目请于10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并提供:

1)《结项验收汇总表》1份;

2)《结项报告书》1式6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任务书3份(仅限202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4)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3份。

各项目将以上材料整理汇总报送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并将电子版打包(以“项目负责人名称+2021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sxsyjkyzx@126.com。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1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以公文形式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人:运城(毕小兵  13467222163)

太原(燕    13100002608)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报告书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