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按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划办函〔2021〕5号)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各系部、各部门积极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要求
选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提高教育评价为山西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本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予以一定经费资助,一般课题自筹经费
本专项课题设有课题指南,课题指南仅限提供搞研究方向、范围和参考,不得作为课题名称直接使用。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教学岗位,依据指南自拟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网报时间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截止,接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因6月20日到7月10日省教科院官网与教育新思维即课题申报平台网站合并,届时关闭网络,故网上课题截止申报时间为6月18日。
四、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际研究工作;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位。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同年度申请省级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承担了省教育科学课题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与思政教师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五、本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网址:http://www.sxzjc.cn。申报流程:由各市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先行注册,注册后设置申报时间—各课题负责人注册,注册后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申请书—下载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后拍照提交—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审核合格下载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意见,盖章拍照上传(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退回,申报人可自愿在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重新修改稿提交)—省规划办对申报资格进行复审,无异议后进入专家审批环节,省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人登录网站后,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公共通知里点击查看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和小视频。
附件: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