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研函〔2022〕45号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山西省水利厅为充分发挥水利专家对水利行业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我省水利专家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决定重新修订完善省水利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验收、咨询、考核、稽查等工作,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六)非公务员(已退休人员除外),无犯罪记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水利行业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推荐为重新建库,所有专家一律重新推荐,年龄不超过63岁。
(二)专家入库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向相关系部提交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相关系部根据对口业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得推荐非本系部对口工作和专业方向的专家,经山西省水利厅审核并在“山西水利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三)以系为单位于2022年11月13日前提交附件1《山西省水利厅水利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山西省水利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教科研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教学科研中心邮箱sxsyjkyzx@126.com。
附件1 《山西省水利厅水利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2 《山西省水利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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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