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院
课题撤项的通知
院教研函〔2022〕12号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为严肃学风,规范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拖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2016年度之前(含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的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撤项。
凡被撤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 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
希望各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