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
2. 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3. 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4年7月25日起至9月15日止。2014年9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报送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