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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西省科协等单位 开展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1  点击次数:  教学科研中心

转发山西省科协等单位

开展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科技事业,进一步活跃我省学术氛围,提高科技队伍的学术水平,调动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奖是山西省科学技术学术论文的最高奖项,每两年举办一届。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各企业科协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组织好论文推选和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论文;其第一署名单位为山西省所属单位(含驻晋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在山西工作或学习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评。

二、申报要求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杂志出版社的电子版打印件。若提供复印件,须提供参评论文所载期刊物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并加盖省级学会或市科协、企业科协公章。

(二)参评论文除正文外要具备完整论文要素,可以附检索以及引用等证明材料。

(三)论文作者需填写并打印《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四)一篇论文有多名作者时,作者排序以刊物发表时的排序为准。

(五)申报论文为外文版的须附中文题目、作者、工作单位和论文摘要。

(六)每位申报人最多申报论文2篇。

三、申报说明

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组委会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部。

省级学会、市科协、企业科协为推荐单位,申报者向推荐单位申报,经推荐单位初评后,由推荐单位汇总,统一提交省科协学会部。

四、截止日期

论文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明细

(一)《第十七届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论文发表刊物原件、杂志出版社的电子版打印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各三份。

(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各三份。

(四)推荐单位申报论文评选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

以上评选材料仅供评奖使用,恕不退还。

学院教学科研中心统一报送,相关表格可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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