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征集2022年山西省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点击次数:  教学科研中心

转发关于征集2022年山西省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解决好我省水利行业重大科技问题,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决定组织各系部、各部门积极开展2022年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当前我省水利发展中急需水利技术为导向,坚持服务山西水利发展的原则,加大水利科研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力度。重点研究方向如下: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基础性问题及关键技术研究。

(二)水利行业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六新”研究及推广。

(三)“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研究及推广。

(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用技术研究及推广。

(五)“五水综改”中,水网建设、民生水利相关技术、制度和体制机制研究。

(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安全、城乡节水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七)农业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研究。

(八)水土保持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九)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十)智慧水利研究及示范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全省水利行业各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省内相关高校。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鼓励协同创新和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并有三年以上参与相关科研项目工作的经历,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作为项目负责人,2020年以前已安排申报项目未完成验收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

(三)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围绕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创造性、实践性,做到选题准确,技术路线优化,任务量大小适中,便于推广应用。申报单位与合作(协作)单位应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四)单个项目年财政资助额度为10-50万元,原则上当年项目当年完成,确需跨年度实施的,不超过2年,2年期的项目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分年度安排。申报时要根据项目任务难度、工作量等合理确定申报补助资金。鼓励各单位使用自主资金开展水利科技研究与推广。

(五)各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可先行组织专家进行内部技术审查确定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创新、科学、高效、实用的原则,积极组织人员编制申报科研项目计划。申报单位要以公函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填报《山西水利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申报表》一式五份,《2022年山西省水利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yjkyzx@126.com,纸质版提交到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414办公室。

(三)接山西省水利厅与科技外事处紧急通知,因财务项目管理库入库需要,2022年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申报项目计划书报送时间提前,截至6月23日,因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要进行初步审核,进行盖章并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6月17日

通知公告